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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2023-04-16 17:18:02文秘写作访问手机版

202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篇1)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2023—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学校校历》和《2023—2023学年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2023—2023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现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检测及寒假起始时间安排:小学阶段期末检测时间为1月10日,初中阶段期末检测时间为1月10日-12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至2月11日,2月13日开学;高中(职校)放假时间为1月15日至2月5日,2月6日开学;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规定执行。

二、寒假前,各校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期末考试质量检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二是对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排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三是做好“防流控辍”工作,春季学期往往是学生流失的高峰期,因此,各校要及时掌握好学生的思想动向,提前做好个别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把“防流控辍”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在师生中深入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在假期间遵守文明公约,拒绝不良诱惑,自觉远离网吧,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各种不良活动。县直及紫城镇中小学校还要教育学生春节期间不准在禁燃区域内乱放烟花、爆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寒假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动员学生集体补课及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不得随意租借校舍场地给其它单位和个人办班或从事其它活动。

四、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感受传统文化传递的亲情友情,传播文明风尚,让广大师生员工都能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春节。

五、要安排专人值班护校,加强学校巡查,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各学校请于1月12日前将2023年寒假领导值班安排表报局办公室(邮箱:zjb2263@163.com)。

六、开学10个工作日内各校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办理完成学生异动手续。

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2.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通知

4.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通知

5.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通知

202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篇2)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

为做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放寒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2023年1月16日;

初中: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

高中:高一、高二2023年1月17日至19日,高三2023年1月19日至21日。

二、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3年1月20日举行休业式,学生开始放寒假。1月21日教职工离校。

三、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3年2月12日(正月十六)组织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正月十七)起正式上课;教职工于2月11日(正月十五)回校正常工作。为疏缓开学报到时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现象,维护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分学段错时、分年级错时报到。高中、初中学校2月12日上午报到;小学、幼儿园2月12日下午报到。凡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城区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年级错时报到方案,并及时告知家长。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认真做好学生学业评价工作。各校期末考试内容要体现课程改革精神,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强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提倡小学低段进行非书面考试。按时做好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学生成长档案管理”中各模块信息的完整输入、核对复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体检结果导入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认真做好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将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情况客观准确地报告家长。

(二)认真组织家访活动。加强家校沟通,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各校要广泛组织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开展家访工作,科学全面地向家长反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和表现情况,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坚决杜绝将考试成绩进行排列名次。要注重发现学生各方面的优点,肯定学生的点滴进步,弘扬先进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指导家长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和谐与学生健康成长。

(三)加强对学生寒假生活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学生学习“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各校要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书香伴我成长”主题读书活动, “中国风·乡土情”文化之旅活动,“家事、国事、天下事”时政采编活动等形式丰富的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假期健身锻炼,劳逸结合,行为有度,过一个文明、欢乐、平安、祥和的寒假。

(四)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六条禁令”,寒假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与校外机构联合有偿补课或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市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邮箱:ywsjyjjcs@163.com。

(五)认真开展法制、安全、卫生和禁赌禁毒等专题教育。各校在寒假前要运用不同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系统的法制、安全、卫生和禁赌禁毒等宣传教育。广大教职工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引导学生文明过节,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双禁”工作。配合全国卫生城市复审,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禁烟”等宣传劝导活动,美化城乡环境卫生。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要求,抓住春节前后关键节点,督促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接受家长及利益相对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年货等物品。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要带头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七)切实加强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各校要对本单位经费进行一次内部审计。高中学校做好代管费清算工作。寒假期间,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安排专人管理,并做好校园绿化管护工作。寒假期间,各中小学要按时升降国旗,营造节日欢乐祥和的气氛。

(八)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和假期值班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机构要切实落实寒假期间(包括春节)值班值守制度,安排每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名单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注意防止火灾,无人的楼房须在假期切断电源。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以免因雨雪冰冻天气导致水管爆裂。学校在放假之前和新学期开学前均要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安排卫生清理整治,确保有关指标达到标准。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业务科室和办公室报告。

(九)认真做好年终总结、考核和评比等工作。开好教代会,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和加强师德教育,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关心离退休教师、特困教师及困难学生家庭,组织好春节前的走访、慰问活动。

教育监察大队与各中心校按职责分工,要及时将该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期末及寒假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